司法鉴定中醉酒的标准是指体内酒精含量达到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9:47:42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20—80毫克酒精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20—80毫克酒精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20—80毫克酒精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新的处罚规定:一年之内有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被处罚款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