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条款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55:36
交强险中的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关于这个第4条中的“无责任”是什么意思?请高手解释。

有无责任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对责任划分来区分的~比如说你在高速公路上有人横穿马路致死的你正常行驶就属于无责任,这时保险公司负责10000元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