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的房子为经济适用房,只提供三联单,没有产权证.而且三联单上小区的名称与实际的不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2:48:24
发现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房主其实无权出售.没有产权证,而在中介签的合同中说"卖方应保证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请问这样卖方是否属于违约?
卖房的人只提供了三联单,而且与小区的名称不符合,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因为是经济适用房我们不打算买了,那我们交的2万元定金是否有权要求退回?请明白的前辈给予指点,谢谢!

首先明确只有具备房产证和土地证才可以进行过户!
其它的合约一律无效!

如果对方没有房屋产权证,而不是未办理产权证的话,那就肯定可以退回

是属于违约,可以咨询律师。

会不会是集资房呢?如果是集资房,会便宜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