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08:15
姐妹四人,其中二姐离婚后在家与父母生活,后精神不太正常,并经常与父母生气打架。三姐在外工作。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后,大姐、三姐、小妹三人商量后决定三姐妹赡养父母,其时二姐尚能照顾自己,姐妹为其提供一些生活必需品(大队也对其有照顾)。后父母去世,由大姐、三姐、小妹三人料理后事。如今大队希望为二姐假如“低保”,那么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假如"应为"加入"
因大队提议给二姐加入低保,那么父母的遗产是否都归答对处理?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在分配遗产时适当照顾。对没有经济来源,或生活困难的在分配遗产时也要进行适当照顾。

姐妹四人都有权继承遗产,二姐的继承权不应受到损害。其精神虽不正常,却能照顾自己,可见尚未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使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也应由其亲属等代为保管,而不能被非法剥夺。

三个人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