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比较棘手。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2:10:08
我是省广电中心的一名临时工,但每年都签合同,已经签了14年,今年3月1日这一年的合同就满了。在这之前,因为工作的一次失误(旷工一次,未造成影响)单位就提出辞退,当我要求索要补偿金时,单位却说工资当月就清了,再给你3个月的工资就让走人。我看过一点劳动法,好像应该是再给14个月的。不太明白,所以就来问一下。请高手指点!!先行谢过!
可是我问了有关人事!他说96年以前国有企业会给,之后的就不给了!公司还说我们这里走了进百人,都没给的!!

补充回答:没有这种说法的,因为即便是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是他们辞退你是现在,应该适用劳动法,加上劳动法是95年开始实行的

所以你要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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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已经在单位中工作十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是可以要求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如果是无限期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辞退你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最多就是12个月的基本工资

公司现在主张合同到期,你们就应该去劳动仲裁中心要求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这样可能会更为有利

2、十二个月是经济补偿的最高限制,所以不能超过12个月

劳动法只规定严重违纪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违纪的具体情形则由合同约定.

关于经济补偿,主要参照劳动部的以下文件: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应该是12个月吧,不过你是合同到期解聘的,就不好说了。其实你已经失误了,只要满10年的时候他同意续签合同,你要求签定无期限合同,他也应该要签的。这就不会有现在的问题了。

想要钱的话,就从"因为工作的一次失误(旷工一次,未造成影响)单位就提出辞退"找单位的瑕疵,可以吃定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