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大学生给一个老板干活,签了合同他不给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21:12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去年12月为一个位于上海闵行区的版画工厂画壁画,和老板签订了合同,定金5000,干完付清剩余的10000,但是我画完了画,老板一再推托不肯给钱,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后来偶然找到他他说给钱,但是一拖再拖,已经拖了3-4个月了,我在杭州读书,他让我一次又一次的白跑跑到上海,我还在做毕业创作,也没有时间去要债,去了又找不到他人,怎么办呀,就欺负我这个学生,听说学生干活没有劳动手册,法律是不保护的,我怎么办呀,难道都白干了???
有没有更详细的答案呢?我也问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说我没有劳动手册比较麻烦

不怕。

第一,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是明确规定“未建立”的,所以,不适用劳动法。

第二,但是不适用劳动法,不等於法律不保护。不成立劳动关系,可以成立雇佣关系啊,你们签订的合同,就是雇佣合同,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虽然不知道这份合约具体是什麽样子,但应该不会存在什麽问题的,法律肯定会保护。

所以呢,结论是:

第一,如果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带上合同去吧,起诉他违约,法院会受理的。

第二,但是,诉讼是件复杂的事情,对於学生来说,更没有那麽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能协商解决,还是协商解决的好。可以吓唬吓唬对方,告诉他如果不支付报酬,就起诉他,一般人都害怕惹上官司的。

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