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50:49
请教各位朋友,我想把员工超过的工资部分作为业务活动经费提出来发给员工,是否属于合理避税,帐物如何处理.
业务活动经费作凭证时,是否要附什么原始依据之类的,(呵呵,我不太懂)还是直接计提,怎么提?方法教教我,最好详细点。
如果不合理,还有什么好方法,请尽量教我合法的办法,(不然税务来我惨了)
如果采用我会追加分,谢谢你们!

看来还是个好领导!!先为你那些员工遇到个好领导感觉庆幸。

其实你说的做法有道理,但必须基于你要有长期的、稳定的票据。不然的话想法虽好,难以长久,第一种办法,叫员工也参与搜集有效凭证,届时以票抵冲,把能用的费用额度用满;第二种办法就是隐匿虚增员工......好了,有人该说了,就这么多吧!!

这个还不简单,超出1600元的部分你可以从以下方法中都做一些:
1、报销差旅费,这个你去多找几张车费发票、消费发票来就可以。
2、业务招待费,也要找消费发票。(但不能超过销售额的5/1000)

处理起来不能像你说的那样,作其他形式(如电话费)发给职工,你在工资表发给他们的只能是1600以内,其他的在账上不能反映为支付给职工,都归到期间费用。

可以,属于合理避税,关于帐物,工资部分按1600以内做即可,多出部分作为业务活动经费,可以是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等均可.
业务活动经费是一定要有原始凭证的,这是财务作账的规定,至于你说的计提,帐物中属于合理的计提有福利费\教育经费等,在做账时,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和1.5%提取即可.

我想,无论你用什么名义发给员工都是他的所得.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指单一的工资收入,还有其他的收入都属于这个税所纳税款的范畴,因此一样都是要交税的.

我也很有兴趣想知道.

不回的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