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43:38
我单位开出时我在会计处留下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取得了汇票,在把汇票拿给对方后由对方给我开具了一份收据,但是我没有及时将收据交给财务.我想请问这样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但是汇票是在去年三3月份开出的,到现在应该已经过了日期了.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必要交上去.

怎么会发生资金短帐呢? 本来这个钱就是要给对方的。

交肯定应该交,说明对方确实在某个时间收到了汇票,出问题就不是你的责任了。当然实际情况肯定没有出问题,交上收据只是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可以有个凭据。建议你把收据交给单位之前,自己也复印一份留着。

会有,主要涉及正常的提示付款期(10天)的问题。你尽快交到财务。

当然要出问题了,你在单位用身份证取得了汇票交付对方时并收回收据,如果你不将收据交给财务,且对方又将汇票背书出去,你单位就会发生资金短帐,最后你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当然要交上去啊。赶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