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7:23:52
我打算辞职,因为工作环境合待遇都不好,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2.6年了。
但是公司有规定,任何人提出辞职到离开公司,需要3个月的时间交接。
那么我现在开始找工作,如果人家决定用我,谁愿意等3个月?所以几乎不可能找到工作。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先提出辞职,等剩1个半月在找工作,这样有太冒险了。
因为我现在还需要供房屋贷款1200/月,在大连。
反正我已经决定离开,只是时间的问题。
请大家给个意见。

决定的事,就要雷厉风行,当机立断,说办就办,不能三心二意,否则会鸡飞蛋打,功亏一篑。一位哲人说过这样的话,当你失去一份工作的时候,你会得到一份好的工作,当你失去这份好的工作的时候,你还会得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别犹豫了。

3个月,太久了,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看这个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现在就业形式很严峻,我发现,一般地方的人才网上会发布一些不错的工作,你可以去看看谈谈,按你说的那样,,而且你是个有经验的,一个半月应该能找到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