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文言文的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59:51
田登作郡首,怒人触其名,犯者必之,举州谓灯为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一例放火三日。”古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翻译)
怒人触其名 触( )

举州谓灯为火(翻译)

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翻译)

田登当郡守时,别人提及他名字他就不高兴,所以让州里所有人都把灯改叫作火。到元宵节灯会的时候,官府就发出这样的榜文:“本州照例放火三天。”古语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这么来的。

怒人触其名 触(接触,提及)

举州谓灯为火(州里所有人都把灯改叫作火)

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到元宵节灯会的时候,官府发出榜文)

古代的皇帝或者身份显赫的人,都有名讳的习惯,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为避其名讳,命令凡遇到“民”字,皆改称“人”。田登的“登”字,与点灯的“灯”字同音,因此他才会让百姓管点灯叫放火。这里的“触”字,直译过来就是触犯名讳,“举州谓灯为火”的意思就是整个州(行政单位)都管灯叫做火,“值上元放灯,吏揭榜于市”意思是到了元宵节这天,该挂灯笼了,官吏们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贴告示。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 "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怒人触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