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58:25
救命,法律援助!!!!我的公司是一个装饰公司。公司委托我收一笔16万的工程款,我的职务是工程监理,收款时是我的一个同事,一名工头在甲方财务处领取的,收款时间是06年2月11日,此时公司已经放假,领导又在香港旅游,联系不上。因为收款时收的是支票,为了及时将工程款到位,于是我同意工头将支票拿走入进工头银行帐户。今年年后,上班后,工头来公司对帐,结果工头与公司的帐算不清楚,有许多老的帐,工头只还了公司两万块,现在公司跟我要16万的工程款。并对我追究法律责任。我将怎样应对?我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工头现在是诚心诚意来公司结帐的,因为这笔公款有部分是工头的人工费跟材料费,而公司扣他的钱,工头觉得没道理,所以他不愿意还上更多的工程款。

让丫告去吧,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你这样说的话,那就是工头有问题了,你可以先报警,由警察进行调查。
我怀疑工头涉嫌欺诈。

案情较为复杂呀;我建议你立即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