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传真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15:03
想用传真的方式签订一个代理合同,我这里签字后传给对方,对方盖章后传真给我,那么,我收到的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对方不认定这个合同怎么办?

传真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上述规定是建立在双方对有签订合同这一事实不存在异议的基础上,如果双方对“是否有签订合同”、“合同是否是对方所传”等问题有争议,那么就需要其他证据来注明该合同的真实性。
如果担心对方“以后不认定这个合同”可以要求对方同时邮寄一份原件来存档就可以了。

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