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30:40
法院已经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由父亲每月付300抚养费,但从2000年起一直没有履行过,现在肯定过了申请执行期限.那现在母亲可不可以就这300抚养费在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不是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了.如果不行该怎么办?(最好有相关资料网址)谢谢!!
好快!!那应该怎么办?又不能执行!钱要不回来了/??

不能够再次提起诉讼。
你母亲可以申请执行,但仅能保护不超过申请期限的一年之内的抚养费。

我认为是可以继续起诉的,因为达成的是民事调解书。不是法律的判决,所以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时,另一方是可以继续起诉的,这并不违背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你的起诉要求中可以要求他支付前几年的抚养费。

可以向人民法院就抚养费进行民事起诉。看看继承法,与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