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32:20
我今年72岁(现在还有一些手艺),在十几年前帮小儿子和小儿媳(小儿子当小学老师,小儿媳当村里的医生)盖好新的楼房后,被小儿子与小儿媳赶出了家门,原先我对大儿子一家不怎么好,他们家没有住房给我居住,所以我在嫁出去的女儿家住了7年,之后又在8年前我搬到了大儿子家,我不管是住在女儿家还是住在大儿子家,小儿子和小儿媳就针对我所住的女儿家或大儿子,一直就不断地喜欢挑事端、找碴,甚至打伤人。我找大队书记、信访办、调解中心的人都没有用,而且他们的关系面很广,上面来处理的人甚至有小儿子的同学等等。大儿子一家因为我的关系,数不清找了几次110,反正事情反反复复,上面的领导也不给解决,只是有一次,调解中心的人帮忙调解的时候,小儿子放出一句话:只要我老子给我一份他这几年收入的钱花到哪里去了,我就和他的大儿子轮流养他。这就是当人民教师说出的话!为避免在我死后,小儿子不断地挑起事端,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是否有谁知道,我该如何办理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的手续?
其后便一直准备建房之材料。89年开工基建楼房三底二楼,至92年结束峻工,之后我住在楼梯间的阁楼上不足一个月时间,于1992年7月28日,小儿媳郝**将我的所有物品从楼上甩出,不准我住在她家,原因是我有两个儿子。她说的话没有错,我有两个儿子,可我只为这么一个小儿子建了两次房子,当时分家时,大儿子被分给他家的房子是在河边建的,当时后墙靠一根树桩撑立着,可我当时居然昏了脑袋,信了这没良心的小儿子和儿媳的话,不顾大儿子一家阻拦,将这一根树桩抽走给小儿子家去建房子,害得他们后墙倒塌,无法住人,只能东拼西凑全靠自己建了三间平房(需要申明一下,当时分家时,大儿媳怀了身孕,可我们只给他们两人分了大约两斤米让他们要生活一年,大儿子如果到地里去挖点吃的,我的母亲还会在后面赶着打,分给的家具也是一些我们不要的东西,大儿子虽然是高中毕业,但当时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手艺)。我被小儿媳赶出来之后,多次找大队干部调解,也联系过当时法律部门的吴书记,当时领导表态要通过法律程序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这么多年来,不仅没有人给我答复,甚至到现在我的小儿子和小儿媳还变本加利,从中阻止女儿和大儿子收留我!几乎是要把我这老人逼死才甘心!

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亲属权的问题。亲属权是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在特定的人之间产生的身份权,因此而产生的关系为亲属关系。父子关系是亲属关系的一种。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不能解除。这是因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目前我国尚无可解除父子关系的法律法规。
须强调的是,无论父子关系如何僵化,在其父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仍有赡养义务.
不能脱离父子关系,但是可以断绝父子往来.

“只要我老子给我一份他这几年收入的钱花到哪里去了,我就和他的大儿子轮流养他。”什么意思?我想父子之间没有必要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还是静静的想想,这么大岁数了,委屈一点也无仿。楼上说的值得认真看看。只是真的要脱离父子关系,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虽然没有法,但有有关条例可以参阅的。

可以去法院告,咨询一下律师.应该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