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我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01:55
单位拖欠我工资怎么办?事由:我的合同是2007年2月底到期,但是单位上班时间是2007年2月27日报到,在2月27日前我已打电话到单位说“我赶不回来但是我的合同也快到期了,工资那些怎么办,什么时候过来拿,”当时负责管理我们的主任就叫我等到单位拿工资的日期既11号去拿,但是我现在去拿工资的时候单位以我这么久没去上班算旷工,且不承认我有打过电话请过假,只给我1月的工资(因为1月2月属放假期间只拿基本工资),但是从我们上班到现在单位从没给我们制度培训过。另单位自报到日期起从没打过电话通知我去上班或解除合同,那我3月份还算那的员工吗?旷工处罚合理吗?

你合同期限至2月到期,即合同自行终止。3月已不是该单位员工。单位也无权拖欠你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申请仲裁还有时效限制(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过了这个时效该委员会也将不予受理(等于你自己放弃权益),切记!
关于旷工处罚,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告知你。你在庭审的时候只要明确告知仲裁庭你并不知道有该规章制度且单位也没有通知你继续工作的书面证据即可。因为单位认为你违纪旷工应有其举证。若举证无能则应承担败诉责任。且你合同都已到期单位无权对你再作任何处理。祝你好运。

找劳动局了,我对你说个好方法就是找个什么记者说下,让他给你报一下,立刻就给你办了,

找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