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刑事附带民事中还可追索精神赔偿损失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16:09
本人现涉入相关案件中,委托律师说刑事附带民事没有精神赔偿损失了,起已经包含在死亡赔偿金中。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死亡赔偿费属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抚慰金另计的。并且此法律是最新施行也是最新标准。所以我不同意委托律师的说法。因此向各位请教,我应该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是不用支付诉讼费用的,但精神赔偿损失无论怎说都比诉讼费用多很多。而民事中则可追索精神赔偿。所以,起诉时附带还是不附带的好呢?

愿意的话你可以试试。
司法解释不是只有一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是不认可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的,虽然对此,很多人有异议,但目前确实是这样执行的。
不过,你们可以提出来试试,反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又不出诉讼费。

《刑事诉讼法》77条1款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损失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