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and赡养问题 很复杂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55:31
问题1

爷爷奶奶与2002 2003年相继过失 留下2套房子一套给我爸 一套给我叔
不过只是口头承诺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我父亲近期刚刚过失 爷爷奶奶过失的时候没有做法律公正
按法律好象我没有直接继承权? 如果 叔叔姑姑们都表示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 我该如何得到房产权

问题2

我父母离异 父亲有我的抚养权和房产权 如果我妈妈要求我赡养她 我需要履行什么法律责任?

(1)对于遗产分割的问题,尽管只有口头遗嘱,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口头承诺的确存在,而且没有其他违法处分的问题,则依然是合法有效的。据此,两套房产应该一套是你父亲,一套是你叔叔的。在你父亲去世之后,对其继承的房产进行分割时,你的叔叔姑姑们因没有所有权而对此房子是没有处分权的,只能由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另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首先应该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涉及到其他遗产的继承问题。因此,在不清楚你的确切情况之前,不好具体地谈你如何得到房产权。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你想得到该房的产权,应该取得你母亲同意赠与其所属部分房产,以及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2)如果你的父母已经离异,而且是在你爷爷去世之前的话,则该房产权归属你所有则没有疑问(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前提下)。至于赡养你母亲的问题,与你是否继承该房产没有关系。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你的母亲如果要求你赡养她,则你必须履行该义务。

问题1,你有继承权,你爷爷奶奶的房子被第一继承人你父亲和你叔叔继承,同样你父亲就有了这间房子的所有权.同样,你父亲过世后,你具有完全的继承权,他人不能干涉.这套房子直接由你继承.
问题2,你必须赡养你母亲,因为你们属于直系亲属,你父母的婚姻离异和他们对你所付出的权利都是他们双方在法律上的协议.但他们对你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能变,也不可能因为任何理由而变化,所以你有必要执行你对你母亲的赡养义务.

除了有立遗嘱来规定继承人之外,法定继承也是被法律所认可的,即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血缘关系的亲近来继承遗产。所以你爸爸和你叔叔作为你爷爷奶奶的继承人,平均分得遗产。但是由于你父亲过世,作为第一继承人的你当然有权利得到你父亲继承的遗产,无需你叔叔姑姑认可。
作为一个成年人,有义务赡养你母亲,在你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规定给你母亲经济上的支持,同时在道德上你也应该赡养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