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在处理村干部之间的问题时,要收取村委会公章,合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12:35
支部书记与村主任有工作上的矛盾,镇里处理时要收取在村主任处管理的印章,并且说必须得收,镇党委有什么依据?政府呢?
是村民委员会,不是村支委!

下级部门一定要服从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这是中国社会的潜规则,村党委是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的,所以说为了避免在调解时期再一次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所以镇党委暂时收取公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你说对吧!(如果是村民委员会的印章,按村(居)组织法来说,你们属于群众自治组织,是要通过开村民大会来决定各类事项的,但现在能否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呢!如果你们不否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的话,不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们来表决,因为你们村委会也是能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