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奖赛可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02:19

我近日参加河北省一家杂志举办的第三届“雄鹰杯”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奖赛,寄去了一篇题为《怀念父亲》的散文独作。很快便收到主办单位寄来的决赛通知。通知全文如下:“梁有才先生:经评委严格评审,您的参赛作品《怀念父亲》编号为(124-63)被评为优秀作品,取得参与名次奖竞争的决赛资格,并获准加入我社特约采编员行列。其作品被选入《“雄鹰怀”文学艺术优秀作品集》。特此通知。”
我高兴之余又疑窦丛生。因为大赛规则又这样注明:“决赛不必另寄作品……因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和强有力的广告宣传,为确保大赛圆满成功地举行,将向每位参加决赛的作者收取宣传、改稿、评审、存档等费用计55元以弥补经费不足……同时,为方便沟通和便于撰稿,使作者广交天下文友,给您提供一个长期写作才华的舞台,根据您参赛作品的质量,凡取得了决赛资格的作者,将被评为我社特约采编员。需办理特约采编员证的作者,另汇寄工本制作费25元……
我把此事跟同事们说了。同事你一言,我一言,有的说,这是主办单位在搞创收,不足信;有的说,现在骗钱的方式很多,这是骗子骗钱的一个伎俩……见仁见智,诸多看法我皆不想苟同。但参加决赛不另交作品,而要交那么多的钱,这实属不该,也很令人费解。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