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讯!我的离婚要求能实现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34:53
我于2002年经人介绍与刘**登记结婚, 于2003年(正月十五)剖腹产生一女婴, 因患先天性脑发育不全夭折。 后又于2006年剖腹产生一男婴, 取名孟**。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 感情基础薄弱, 生活习惯教育方式不同。 婚后双方根本无共同语言, 经常吵嘴打架。 特别是刘**在其娘家的教唆下, 上不孝敬父母, 下对我百般刁难, 经常提出一些无理要求。 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2006年刘**在娘家因生气患上轻度躁狂症 (经询问本人, 其婚前既有类似发作史)后经市人民医院治疗好转, 但其娘家不但不配合治疗而且污蔑我是害他女儿, 致病情在控制2月后又复发。 现在刘**病情已基本痊愈, 但其本人及娘家经常到我家无理取闹, 言语污蔑, 骂街吵地, 使我及全家无法正常生活。( 另由于刘**患病, 孩子在6个月时已经断奶, 一直由我母亲照看)。
由于刘**婚前隐瞒精神病史, 婚后不能改掉种种恶习, 不孝敬父母, 不关心丈夫, 不照看孩子, 且经常无理取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故我要求与其离婚。 考虑其没有经济来源, 孩子由我抚养, 不用她支付抚养费, 婚后财产平均分配。
请教律师:1.我这种情况法院能判离吗?
2.我抚养孩子的要求能同意吗?财产分配无所谓。
3.如果想达到我的离婚要求,我还要提供怎样的证明材料?

能判离,可能会先调解,调解未果,就会判离了。最好有她精神病史的诊断证明,不过这种东西你取证可能会有点困难,可能得由律师进行取证,她经常上你家大闹,看看能不能让你的邻居出书面的证词,这将会比你家人出具的证词更具说服力。不过这么小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会比较好哺育它,你要有心理准备。

可以,最好再加上一个夫妻性生活不协调。此等理由极度强悍,上海百分之八十都是用这个理由搞定的。

以及要防止她找关系影响到法庭判决。不管怎么样你最好要找点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