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方政老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40:44
方政老师:
你好,我不久前丢了身份证(二代的),等一个星期后才发现才去报失,我怕自己的身份证被人用来做不法用途,所以很担心,怕他们用来开信用卡之类的,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别人用来开通什么业务的啦,还有听说现在可以不用本人就可以拿你的身份证去开通业务的,这样不违法吗?请方政老师给点意见啊,我现在很担心.

首先声明我不是方正老师,回答问题也不是为了挣分。其实从法律的角度讲,省份正仅仅是一个身份证明,不是什么授权凭证,除对本人以外,对任何人都没有用处。也就是说,任何人只拿别人的身份证而以别人的名义办理的任何业务都不产生法律效力。而有些单位在只有别人身份证的条件下,就办理业务的行为是违法的,风险应当由该单位自行承担。另外,身份证丢失也无需挂失,因为它对别人毫无用处。

不知道

事情都发生了
担心也没用
不是你做的就不会有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