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51:23
在上海解决户口迁入途径有两个,"公安部门”和"人事部门”,前者的时间太长,从你们的结婚登记日起15年后可以迁入。显然这一条没有必要去走。那么后者有"人才引进”和"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两种方法,办理部门都是"人事局”,"人才引进”是针对你个人而言的,你的学历已经达到的本科,符合条件,已经你还是35周岁以下吧?最后一个必要条件是有用人单位接受你。但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法只能取得A类居住证,可以办理和上海籍一样的四金社保,但从严格的户口意义上来讲,还不是上海户口。那么,用"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方法对你们双方都有要求,特别是你先生是上海户口,将你的户口调入上海。
以你们的条件完全可以按此办理。我给你一些资料供你参考:
办理《照顾家庭困难调沪》--夫妻分居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二、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