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发生命案,被害人家属向网吧老板提出6万赔偿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9:23
某网吧发生命案,一16岁男孩被一17岁男孩用刀捅死,网吧老板应该承担多大责任?是否应该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数额应当如何界定?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网吧肯定有责任:刀从哪来?监管责任到位吗?
不过主要责任还是在杀人者,网吧只是有“一定”的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时赔偿不可能太多,可能在两尤元左右!

对于其他楼的批评我无条件接受,是挺恶心的,呵呵

一,诉讼标的不仅仅是医院的医疗费:包括:(1)赔偿损失(2)因为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如车马费)(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1)赔偿损失包括:赔偿损失费用计算: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