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的概念?(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57:38
注意,不是监事会,最好有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

监事

  又称“监察人”。监察股份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的人。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或监察委员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一般由公司股东大会选出,一经选出,即与公司处于委任关系。监事一般由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担任监事,同时,从事一些特殊职业的人不能担任监事,监事的人数在公司最低是1人,原则上为3--5人,其具体人数根据需要确定。监事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高任职年限。其任期各国不一,德国、法国一般为四年,日本则为一年。

  监事拥有公司以下权限:(1)监督权。首先是公司业务执行监督权;其次是公司会计审核权;再次,监事可以监督董事会有无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具体行为,一旦发生此种行为可以通知董事会停止其行为。(2)公司代表权。监事一般不能代表公司,但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表公司,如可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和公司债,代表公司与董事之间发生诉讼行为等。

  监事在享有公司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若因不尽职尽责造成公司股东和第三者利益损失时,监事应付连带赔偿责任。若监事发生违法行为,股东和股东大会可以起诉,若胜诉,监事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监事,又称“监察人”。监察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的人。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是组成监事会的人。
监事会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产及董事会业务执行状况的常设机构,由若干监事组成。
在股份公司创办之初,监事一般由发起人担任。股份公司成立之后,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成员由股东、公司职工代表、以及聘任的公司外部的专业人员三部分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