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急!!!申请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底应该由哪方去办理?希望得到指点,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20:49
由于供应商开给我司的发票有问题,我在退回给他们重开的途中被快递遗失,现在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遗失的动作,我司财务说发票是对方开出的,所以应该对方去申请遗失,可是对方财务说是我们快递发票时造成的遗失,所以责任在我方,应该由我司负责申请遗失,因为是我司在退回发票的途中将发票遗失的,申报遗失涉及到要接受税务局的罚款,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我现在真的是否一头雾水,希望得到大家的指点,万分感谢!(注:发票金额不是很大,五千元左右)
供应商现在提供给我们丢失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让我们去抵扣,但是我们还需要他们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才可以操作,但是供应商提出必须由我司去税务局申报发票遗失,并且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交纳挂失登报费,同时按规定接受处罚之后,他们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注:供应商第一次发票虽然开错,但是属于品名各公司叫法不一致所致,所以事已至此他们提议由他们开具双方品名对应明细证明,这样我们公司就可以拿之前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去抵扣了。(以上为所有情况,还请各位帮忙支招,不胜感激,盼回覆,急!!!)
感谢大家的指点,不过现在问题好象没那么简单,还是因为政策有所更改,我们的会计去税务局询问的结果是报遗失,在中国税务报上申明挂失就要五百元左右,然后交罚款500到1000元,同时我们公司还会上税务局的黑名单,可是我们的这张发票的税额才只有800多,没想到这次给公司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的心里很难受!!!

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证明他开给你们的发票已经缴税。然后你们凭借发票的复印件和这个证明单,可以去税务局抵扣了。

这个不在于是谁丢失的,发票是属于对方向税务局购买的,所以挂失只能由他们进行,由他们向税务局挂失并登报声明,接受处罚后可以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发票给你们。至于丢失发票造成的损失,建议你们双方协商,各自承担一部分。

我们公司也发生过.跟你差不多.是由对方挂失,并开已抄税证明.只不过,丢失原因里写是由于你们快递丢失,责任不在他们.另外,你们所属税局将罚你们的款,大约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