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回来了,能订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4:28:15
和她结婚不到三年,生了个女儿,感情渐渐冷了,第三年的时候,她未说一句说无故就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我努力找过她,可她家有都帮她藏着不让我们见面,过了大概一年她又自已回来了,我想夫妻一场为了孩子就不再追究,没想到不到一年她故技重演,还是和上次一样,音信全无.一年后的现在她拖人捎话来说想回来,我也想她回来,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行为让我无法相信她是否真心想过日子,我想,她回来的话能否和她订个合同,就说要是她再出走的话就算自动解除婚姻(因为她第二次走的时候我曾向法院提出过离婚,但没离成),孩子的话她要是再带走就当归她了,但不付抚养费,当然要是没带趟留给我的话我也不用她付,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因为人毕竟不是物,不知道法律对这样的合同算不算合法,有没有法律效益?

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离婚必须经过法律途径。你可以和他好好谈谈这件事,他为什么离家出走,有为什么回来,你们之间还有感情没有,如果这些都明白了,你们可以决定离婚,但是要经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孩子是双方的孩子,即使你们离婚时约定,孩子归谁就由谁来养,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抚养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