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中,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31:43
拿到初级会计的书也有段时间了,看到了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里,销售原材料,以前不是把进项税转出来,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吗?为什么书上是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啊?难道改过了?还是书印错了啊?
进项税转出不是有三种情况才会有吗?一种是改变用途,一种是因为不可抗力发生损失,还有一种是原材料购进后再卖出的那种情况的吗?
不一定是改变用途才会用到进项税转出的吧.

原材料购进后再卖出视为正常的销售行为所以税金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发生损失、改变材料用途是不一样的。

书是正确的

进项税转出是指待销售的材料改变了用途,而视为销售的情况下是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没有改变用途,就是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