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重建老家的房子,与施工队发生纠纷,该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9:31
田姓三兄弟在农村有一幢房子。60年代,老大和老三都到城里去做工,转而成为城市户口。改革开放后,老二也到城里去做生意,但仍为农村户口。后来,三兄弟达成协议一起出资重建老家的房子,并且按照各自的经济情况来出钱。老大的儿子找来了施工队,并以自己的名义与施工队订立了合同。老二和老三把自己该出的钱都给了老大的儿子,让他去与施工队结算。农村的房子建好了,老大的儿子拖欠施工队三万元钱。施工队到法院起诉,被告却是老二,他们说房子的产权属于老二。法院受理了案件,并给老二发了传票。

现在老二该怎么办啊?他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该他出的钱他出了,而且合同也不是他签的啊??

照这个看老大儿子签的合同,那么在施工队和老大儿子之间就有了
合同关系,合同上应该注明了是老大儿子支付这笔钱,那么不管房
产是谁的,那么在钱款没有服清时,应该找的是老大儿子,所以老
二不用负担法律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