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是否要税前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45:48
我公司为一新办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了部分业务招待费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但本年我公司无任何营业收入,按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办法,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零,那么我在所得税申报调整时是否也需调整长期待摊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呢???
忘了说明了,这个待摊费用我已转入管理费用,那么纳税需要调整吗??

不需要调整,作为开办费的构成部分,按照税务规定是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摊销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在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但是要做备查帐,在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分期摊销

不需要调整所得税了,这个业务招待费属于开办费了,你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等有收入的时候一次性转到管理费用就可以了

不需要的,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摊销

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