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对治疗结果负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43:40
前两年,我奶奶因为眼睛有白内障,所以到一家县城的医院求医,交纳了一笔手术费后,手术正式进行,但是后来,手术失败.导致老人的眼睛单眼瞎了,医方并没有给出什么明确答复.只是说,这个老人的眼睛,可能不行啊.治不好.就这样.没有法律经验的亲戚和奶奶.觉得麻烦.就没有和医生过多争辩..也没索取什么赔偿.后来我知道后,想在这问问.

这样的事.可以选择赔偿或者什么吗?而且过了这么久了.医方还要负责任吗?.

如楼上所说,有权主张赔偿,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选择,不过都要证明院方存在过错!虽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医疗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且手术本身也是存在风险的,不可能绝对的成功啊!如何来界定院方的违约责任也是难题啊!
此类医患纠纷一般是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成立的话那医院肯定要负责,即使不成立但院方在治疗过程中确有过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且就此的举证责任在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初就因该做鉴定,现在主要是凭当初的诊疗记录了!),建议你还是委托专业律师吧!

可以作司法鉴定!(注意啊!不是医疗事故鉴定啊),有结论后找他们打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官司!(不是医疗事故纠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