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国家民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修复寺院原址的有关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31:54
在原寺址上(已经毁灭,现在要求重新修建)盖佛教活动场所,是否应让土管部门批土地占用手续.
急需!!!!!!
修建佛教活动场所的证件已经批准,但是村委书记要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请问他的做法对不对?合不合法?请问在佛教活动场所旧址上重新修建佛教活动场所的法律规定和建议复制一份给我,谢谢

各种手续都要报批的,至少土地\规划\环保\房产\建设\公共事业\消防都要批的.
不过寺院的建设手续可以申请免费的,一是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把寺院当成公益事业处理,二是相当多的官员都尊重佛教,有的不烧香求愿,但也不愿意得罪佛教中人.所以可以请主持带部分开过光的东东去相关部门跑一跑,估计大家都会一路绿灯的.

到你们当地的土地管理所\城建所(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了解相关的政策,不过你最好先和你们所在地的村支书搞好关系,县官不如现管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