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业者帮我分析这个案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30:00
男,40岁,在私营企业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老板11万元,被发现后与老板协商,打欠条一张,声称尽力还钱,老板当时未报案.
他去外地打工一年,无能力还钱,老板几次上门催讨,他也没有同老板联系.后老板报案.
问题:
1:如果还钱,他会被判刑几年?
不还钱,会判几年?
2:他有住房一处,住有其妻,其母,其女,房产证上是他名字,除此之外再无资产.
这幢住房会不会被强制抵债?
应该是个人消费掉了.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是赌博掉了,会增加一个赌博罪吗?
或者,赌博的欠款可以请公安机关追回?

如果是挪用这11万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构成挪用资金罪

按你说的是被据为己有后挥霍掉了,那么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属于“数额巨大”,依刑法第271条,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欠条只能被认为老板出于挽回损失或其他动机而行使的权宜之计,而且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注意并不是个人的财产权),所以不符合排除犯罪的事由中“被害人的承诺”或“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不能改变定罪,如已按约返还了这11万可以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处罚

按你说的情况,欠条不会改变事件性质

关于住房,是夫妻共有财产,而且是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未经析产无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如你说的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以其住房低债,尤其已经追究了刑事责任

就好比开车违章要被交警罚款口分,真出了交通事故反倒不罚不扣了,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1、无法退回赃款,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从重情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能够及时退回赃款,因挪用金额较大,法定刑同上,但在判刑时比照无法退回赃款的情况较轻。

3、法院只能执行其个人财产,房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其个人财产,因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根本不会有事,
他只是有一张借款欠条在私营老板手里,老板请求法院执行也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法院遇到这样的纠纷本来就处于很尴尬,比较难办的境地。
其实这就相当于欠人钱没还,这怎么会判刑呢?

从楼主所说的情况来看,此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应该不是老板的,单位的属于公司财物)的11万挪用为个人消费,是属于职务侵占.

11万的数目属于数额巨大的了,如果是公务人员,可以判处10年到无期徒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