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一个怪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07:31
它是学校的土地,大家集资建设。但是只有规划证,而且规划证只有一半,二楼以上不合法。。。。它无土地证,无房产证、无质检、无监理。仅仅有该校签订的50年的住房合同。。现在,学校又要求交一定数目金钱,重新补办理规划证,但其他两证无法办理。。。咋办?我已经装修,而且花了不少钱。能否,认为该校签订的50年的住房合同为租赁合同,以后出现问题由该校负责,或者我以住房合同为租赁合同提供的房子不合法不安全为由,状告该校赔偿,装修费能赔偿吗?愁。。。。。请法律人士帮俺!!!!谢谢谢谢谢谢。。。。还有100分相送
最好如何处理呢?学校不会撤并,规模较大..转手也不容易..同时,费心不少,尚未入住,哎..烦烦...

既然是集资建设的住房,土地是学校的土地(属于国家划拨),如果能够得到规划批准,住房作为使用权房是不会有大的风险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保障的,它是国家划拨给学校的,学校用教工集资的办法建房,是有先例的也是允许的。
当然最好能把二证都办起来。但如果不能办理二证,学校的土地并由学校组织集资建造的住房,解决教师住房的困难,只要有规划许可证,应该不存在大的风险。
个人的意见是装修入住,不宜考虑退出或状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