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完孩子继续工作公司就要把原来的职位给撤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48:43
我去年结婚,已经28岁了,想要一个孩子,但公司领导说如果要孩子,在产假期间就不能保留原来的工作职位,并且想要给中层的股权也没有了?怎么这样不公平?所有的公司都这样吗?难道因为要孩子的过去所有的努力都等于零了吗?
可公司不和我们签正规合同的,上三险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想有没有别的办法让我的职位能保住,还能顺利的要个小孩子,毕竟我年龄也不小了!

劳动法规定产假是四个月,而且是带薪的啊!
你的公司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在60天内到公司所在区的劳动局监察大队申请仲裁,注意保留你的工作证,你每天打的卡.
不过如果你想保住职位的话,我上面说的方法并不适用,毕竟动用法律手段了,双方心理都不会舒服。
尽量和公司商量,比如,生完孩子后一个月回来上半天的班,剩下半天可否把工作带回家去做,然后你自愿减薪。我认为这是个妥协的办法。
因为你的目的更在于保留职位,所以试试跟公司方面沟通。毕竟你的老板也有老婆,有儿媳妇,他不希望自己家族无后,也不应该阻止别人生孩子。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给我发消息。

如果谈不拢就按照我开头说的做吧,至少这样可以换来4个月不上班并且有工资拿(基本工资,不含奖金)。

法律在这方面并不完善~

只能说你公司的做法虽然不近人情

但是并不违反法律~

至于公平不公平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

从公司的角度讲,你要休息1年.

还要给你那么多钱,对公司来讲还不公平呢~

谁让中国人多呢~你爱生不生~

政府可管不了~

你的公司没有违法。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公司给你3个月,合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的公司没有辞退你,只是你已经不在原来的职位上工作,也没有违反劳动法。
你要保住你的职位,可是你的职位要给接替你工作的人,你毕竟请假离岗生孩子去了,不能来工作了呀。

恭喜你!你的经理违反劳动法了。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哪一条我不知道,前辈跟我说的)职员产假不但不能撤消其原来的职位与待遇,而且应该是足日的带薪休假哦。你是不是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