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你们好,请帮帮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43:09
各位,你们好,为了让母亲有一有一个好的晚年,我们给母亲找了个老伴,他在我家生活,但是没有办任何的手序,这个老伴脾气非常倔强,让他立个遗嘱,他说有点早,我对他的遗产没有一点点想法,我只想我的财产不受到威胁,如果要是他去世了,他的子女们会对我家的财产有威胁吗?我怎样公正我家自己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现感谢各位的解答了。

没有办任何手续那就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有关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用为遗产的问题担心.到时候他的财产是他后代继承,你妈妈的财产是你们继承.
当然,如果他死亡了,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因为毕竟老头子是在你家生活的.

婚姻以及由婚姻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婚姻登记为前提的.

首先要明确,他们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对你们家的财产是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没有威胁。

你给母亲找的老伴,如果登记结婚了,跟你母亲是夫妻关系,跟你是继父子关系。按照《继承法》得规定,夫妻之间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你母亲如果先走,那你母亲的财产你继父是可以继承的,当然你也可以继承,也就是你母亲的财产由他和你(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至于你,是他的继子,继父母跟继子女之间是没有法定继承的,除非产生过抚养或赡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你还没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你继父抚养你了,才能继承你的遗产,否则没有继承权;同样,除非你赡养他了,否则对他的财产也没有继承权。至于你继父的亲生子女,对你的财产就更没有继承权了。同样,你继父的子女对你母亲的财产也是没有继承权了。

所以,如果你仅仅是担心自己的财产,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如果担心你母亲的财产,则最好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内财产独立协议。

如果没有登记,就属于同居关系,更谈不上继承了。唯一的就是对你母亲和你继父同居期间的财产,有的可以划分为共同财产,如果想避免,最简单的就是做个财产各自独立协议,双方签字就行了,找公证处或律师公正、见证一下就更好了。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