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奴隶吗?是不是也有奴隶市场呢?除了官奴之外,还有什么人会成为奴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3:37:41
有没有专门买卖奴隶的地方呢?

有,客、部曲、奴婢带有奴隶性质,奴婢就是奴隶,比如婢女是可以被随便买卖的,《唐律疏义》卷二十六明确地说:奸淫自己家部曲妻、客女是无罪的,婢女自然更不用说了。主人可以任意殴打部曲甚至打死。主人只要报请官府,就可以杀死奴婢。
关于部曲,补充下列材料:
从东汉末年到三国,全国大乱,地方政府解体,匪盗寇四起农民无法生存便依靠大门第。壮丁编为大门第的自卫武装,叫做『部曲』,又称作客是中国 魏晋南北朝 到 唐朝 之间 贱民 阶级的一种,是当时的 士族 地主 所掌握最主要的农业劳动力。 部曲、奴隶 、 奴婢 (但此名词有亦泛指部曲)有所不同,性质类似於西方的 农奴 (serf),其比 奴隶 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基本上拥有 家庭 , 婚姻 虽需主人之同意,但可自收 聘金 ,最重要的,在经济劳作上,奴隶为一年到头为主人劳作,而由主人供给其起码的衣食,而部曲则约投入三分之二的人力时间耕作 地主 的土地,其余精力则努力于地主分配的一块自用地以自给,但除了耕之外,部曲尚有替地主服劳役的义务。这种形式部曲的出现很可能与奴隶生产效率的不高有关,奴隶因此只以用在家内劳作为主。 这种制度发展至隋唐,当时所行 均田制,以家中人力多少分配田地的方式,是配合这种以部曲为主力的庄园式生产方式。一直到 唐 末 五代 宋 之际,这种部曲制度逐渐崩坏,代兴的是 佃户制 ,佃户与部曲最大之不同,是其与地主为订 契约 的方式,有较多的人身及迁居自由,佃户的义务为 交租 而非服劳役,且在法律上佃户不再是贱民而是 良民 。 参考文献:宫崎市定《从部曲走向佃户》

真扯淡,唐朝的官奴人口要超过自由民,而且官奴的主要构成是汉人

应该是有的,但当时大部分的私奴都是所谓的西域人,即被我们熟知的昆仑奴,还有一些被罚做奴隶的以及破产的农民等等

有的,还有介于奴隶与自由人之间的半自由人,比如说部曲。
奴隶有从境外买来的,也有奴隶所生的子女,还有因犯罪或因贫困自卖为奴的。奴隶经过释放可以成为半自由人,不能直接成为自由人,半自由人在经过一次释放之后才能成为自由人。
昆仑努是黑肤色的奴隶,可能使非洲黑人或者是南亚东南亚澳洲的棕色人种。
我是凭记忆写的,有可能出错,具体你可以看一下《唐律疏议》。

没有,因为唐朝是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