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56:42
故意将某人(男)衣衫不整的样子拍成照片,不理会当事人反对,不删除,按个人喜好保存在电脑上、进行拷贝.
是上身赤裸、只穿一条内裤在床上刚起来的样子,电脑上的照片有拷贝给周围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如果没有营利情况的出现,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再有,该衣衫不整的样子具体是在什么环境下的,决定了是否侵犯对方的隐私权问题。
就本案来看,应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而且仅仅是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上,没有进行传播的话,也不构成其他侵权。

算吧,你不可以传播

以赢利为目的的算侵害

不算!

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不算

虽然不构成侵权,但是你有权要求他不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