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的分手能不能 追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42:07
我和我的女朋友处了1年 我追了她半年才追到她 和我处对象时她才17
可能是她小的缘故很愿意占小便宜 我们俩在一起住3个月我都快花1万了
而她1毛钱都没给我花过 后来我和她提出分手了 我一直放不下她 我1年半的时间脑袋里都是她 她现在又处了一个男朋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都分开3个月了 但是我知道我还是那么的爱她 不知道我有没有必要把她追回来

当初你为什么会主动提出跟她分手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正是你所说的不懂事、乱花钱的缘故吧!如果你希望跟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么她的行为可能不太符合你内心深处的愿望,换句话说,现在是你的情感和理智在交战。

假如你当初跟她分手的动因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她没什么改变的话),你们可能仍然会因为同样的问题而产生矛盾。另外,我认为,她有了新男友这个消息可能刺激了你,现在需要冷静,问问自己,对于她的缺点,你是否能永远容忍,回答了这个问题,你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你迟早会破产的

当初是因为一些原因而分手的你们,试想一下,如果你追回来了再发生同样的原因了,你还会怎样做呢?继续分手?还有什么意义呢?客观因素左右了你爱情的决心,只是金钱而已。当然两个人相处除了金钱一外还有很多事情,为什么要谈恋爱呢?这其实就是一个磨合的时期,当无法相容的话,何必再去伤害一次呢?还有你对爱情的观念似乎试错误的,从你的话语中我的结论是你的爱情还很年轻,换句话就是你的爱情还很幼稚!既然她现在的生活还很幸福,你为什么要打扰她呢?

你先衡量一下,导致当初你们分手的原因还在不在?如果现在她依然像你说的一样”爱占小便宜”,那你是否在意?是否还会看不下去,而再次分手!如果你能确定你真的很爱她,愿意无偿为她付出,那就去追回来吧!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当个”提款机”,两个人在一起,节制些花钱就是了!但也不要太计较!

没有

没必要!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