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宠物伤人的问题!请求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58:42
我朋友被两条狗在飞奔中撞翻,造成后脑枕骨线形骨折,
医药费颇高,现在虽然找到了狗主人,但是狗主人却一再的推卸责任,
现在医保已经派人调查,因为医疗保险不包括第3方造成的伤害,所以如果我朋友说是因为狗撞人而造成的伤害,那么医疗保险将拒绝赔偿。
然而我朋友家境贫寒,如果使用医疗保险,
那么只能得到70%的用药赔偿,自己仍然要承担相当大的费用,
如果起诉狗主人,那么可能能得到全额赔偿,
但是现在所有的医药费用将要垫起,我朋友家却不能承受。
如果使用医保再起诉狗主人,由狗主人承担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
那么狗主人又会已受害人已经认同不是因为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为理由而拒绝赔偿在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
现在我朋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希望能得到高人指点。最好能有两全其美的方法,比如,一方面可以得到医疗保险又可以得到狗主人赔偿。
到底因该怎么做?》?

我建议你朋友应该先行去进行治疗,毕竟身体是自己的.于此同时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至于诉讼费可以先申请缓交或免交.我国民诉法规定对人身伤害的案件时效不超过1年.但人身伤害的时间长的证据就会缺乏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1款第5项规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你朋友若受伤不能自己起诉的话 可以让他的亲属去代为起诉@这些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