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都要交纳哪些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5:56:24
我们家原来的房子是1997年的安居房,当时售价特别便宜,现在想要卖掉,换一栋大一点的,请问现在都要交纳哪一些费用?我是山东烟台人。听说有什么土地差价?还有什么税?是政府哪个部门管这个事儿?谢谢!
感谢大家的解答,特别是sxw_jyg同志!但是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我还是没有搞清楚,如果我卖掉现在的住房,马上买一座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房产证是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后,我也可以免交一些费用吗?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6. 中介费:房款的1%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
  (一)以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
  (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市出售的;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七)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上市交易的。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应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和利息,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