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背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29:21
什么是物权法?物权法产生的背景
不要长篇大论

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

  《物权法》产生背景

  1998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名专家学者组成民法物权法草案起草工作小组,并预定完善中国民法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制定统一的《合同法》;第二步是起草《物权法》,实现财产规则的统一完善;最后制订一部科学完善的中国民法典。《合同法》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方研讨、论证,几易其稿,渐成规模。从《民法》构成上来说,《物权法》草案其实就是民法物权法草案的第二部分,分为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个部分。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分为九编,即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共1209条。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最多的法律草案。

  2004年10月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物权法》被第二次提请审议。许多委员在分组讨论时都赞成这部法律经过认真审议尽快通过付诸实施。

  2005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讨论审议《物权法》草案。

传统的共产主义把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代替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作为终极目标。在50年代我国建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在1978年后我国实行有特色的社会主义,逐步引入市场经济及开展私有化,到现在市场经济已经完全替代了原先的计划经济,因而急需一部法律保护他们有产阶级的巨额私有财产,所以才会出现物权法。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这部法意味着私有制重新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和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一样,现在私有制代替公有制的进程也将展开。几十年来不匹配的经济体制使中国几乎走到了悬崖边上,现在新法律适时出台,必将使中国又向前迈进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