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住宅日照间距时如何界定旧区和新区?住宅间距的起量点又是如何规定?采光权正遭侵害!喋血祈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35:37
《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但该国家标准对如题两个问题都没有明确条文规定。住宅间距系数据说又是各地不一样实行地方特色。网上搜索湖南没有统一的日照间距系数,长沙地区标准,按H(高度):D(净宽)=1:1.1控制,郴州市的找不到……到我县(郴州市辖)规划局询问,答复旧区日照间距系数0.8,新区1.1,且说间距的起量点是地基脚而不是挑梁远端外墙或屋檐水平投影线,这样的任意解释、弹性国标如何保障公民的住宅阳光权不遭侵害?!

弱肉强食,亘古不变的道理。什么国家标准,还不是需要执行人去解释,遇到个地痞,在给官员送些money,你就会告不赢、打不赢,干生气,没办法,谁叫你“弱”呢,忍吧……
国际社会上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美国就因为“强”,就可以定什么国际标准,充当国际警察……
如果你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你说间隔是5公里,那就是5公里,你说的就会成为标准。可是你能打遍天下无敌手吗?不能。所以,对于你而言,没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