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ADSL是否违反互联网暂行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16:13
今天在网上见到广东汕头市发布的一份通告《汕头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整治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ADSL线路共同上网违法行为的通告》。
其中的援引法理依据得片断摘录如下:
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ADSL线路共同上网,其中,未向接入单位申请线路并付费的用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向接入单位申请线路并付费、但擅自将线路提供给其他用户使用的用户(即机主)的行为,则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均属违法行为。

我看了整份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总觉得这份通告所援引的条款似是而非。
合租房子不违法,合租计程车不违法,为何合租网络带宽就违法了?
我对法律条文一窍不通,希望各位高手能帮我分析一下。
不胜感激~~~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http://www.cnnic.net.cn/html/Dir/1997/12/08/0649.htm

<汕头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整治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ADSL线路共同上网违法行为的通告>http://www.st.gd.cn/defnews/20061113.htm
蚊紫,什么违法?是这份通告违法还是共享ADSL的行为违法?为什么?

道理上讲,既然营运商限制了单条线路的速率,就不应该管别人是否共享。
因为我即使共享了,也用的是自己的带宽,也没有因为共享,电信就给我更多的带宽。
现在电信还是垄断企业,这些霸王条款迟早会被WTO以后的网络准运商给打破,到时候他们就不BB了。

算你倒霉吧,这些公安呀、法律啊,成天盯着老百姓的一点破事大做文章,其实他妈屁的正事都干不了。和租怎么违法了?侵害谁的利益了?谁是施害者?谁是受害者?没有嘛。就跟赌博和嫖娼一样,你认识公安局的人,进去了可以大摇大摆的出来,不认识的,对不起,掏钱吧您馁。可以还价,但不能不交,不交人家就拘留,搬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咳,算你倒霉,哥们同情你,支持你!

家庭上网不违法,如果用于网吧(商业形式)就违法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将是违法的 因为网络营运商给你一条信号线是给了你流量的 你若是拉了两条线 不是多了流量了 就跟那小沟流水一样你多开了一个口子 水就流的多一点咯
二楼的说错了 电信怎么垄断了呢 不是还有网通 铁通 广电都可以安装ADSL吗 何必找电信呢

mei 没的关系的,只要是你自己家人用就没什么的,如果你接给了其他人用那可能就违反规定了~~

北京以前可以合用一条ADSL线路 但是现在已经绑定了 你即使有对方账号密码也不可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