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等国要制定反垄断法,垄断的程度不是越高越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2:02

为什么要出台《反垄断法》?很多人对此依然抱有不解情绪,一些学者和媒体甚至也在说,《反垄断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有极端者认为“《反垄断法》扭曲市场竞争,世上就不可能存在‘完全竞争’”。还有一些人认为,反垄断是市场经济充分发育后的任务,而中国企业的规模还普遍偏小,因此应鼓励企业集中,而不是要反垄断。上述的各种认识,都是对反垄断法认识不到位或者存在误解所致。

《反垄断法》素有“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和“经济宪法”之称,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在西方国家,反垄断法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没有《反垄断法》时的美国:一方面是大企业、大财团和大商人等经济组织在社会上迅速崛起;另一方面是农民、小市民、小企业主饱受大公司、大企业的价格讹诈和盘剥,惨淡经营。经济组织无限制的膨胀和集中起来的巨大的经济权力使社会民众与政府感到惶恐和焦虑,经济权力的过度集中甚至威胁到政治民主,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台一部限制企业规模的法律就成为必然选择。可见,《反垄断法》不仅关乎企业竞争,还关乎一国的百姓生计和政治稳定。

当然,各国的《反垄断法》都要根据自身的国情来“量身订造”。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垄断企业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外,大量的垄断是行政垄断,即承袭计划经济时代而来的国家垄断行业及企业。由此产生的滥用行政权力以限制竞争,实现垄断利益的现象目前依然严重。当垄断者获得垄断利益时,消费者也就为之付出了牺牲,如今的石油、电力、通讯等行业,虽然经过拆分,但依然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质,需要进一步打破,这正是广大国民对于《反垄断法》的期待所在。而随着下一步中央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兼并和并购规模都是空前的,怎么防止新的垄断,设置什么样的兼并标准,是《反垄断法》必须谨慎解决的。

我们对于《反垄断法》的期待,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个人创业的自由将受到保护。垄断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垄断地位排挤小企业和新生企业。这就保障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权。这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所说的:“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 在一个国家的某一阶段内,中小企业的产生数量和活跃度本身就是经济活力的表征。我们培养民族品牌,要从爱护和保护中小企业做起,《反垄断法》将是一个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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