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零售商业中买几赠几的帐务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15:59

“买一赠一”是目前各种商场促销的一种基本手段,但如处理不当,将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如某大型A商场开展“买一赠一”活动,买名牌西装一件赠送相同品牌衬衣一件,当月销售西装1000件,同类商品单位售价600元,单位成本250元;赠送衬衣1000件,同类商品单位售价200元,单位成本100元。企业在销售时将西装和衬衣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账务处理:

  借:现金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0.5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87179.49

  月末结转成本35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

  贷:库存商品-某西装 250000

  库存商品-某衬衣 100000

  某B 商场也采用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方法,但他们在销售时只开具了西装的发票,而赠送的衬衣没有开具发票,企业在账务处理时也作了以上同样的分录。

  从以上财务处理我们可以发现,A商场在发票上反映了同时销售的商品有某西装和某衬衣,因此,对售价低于同类商品单位售价的行为可以解释为低价处理,企业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而B商场在发票上仅反映了西装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企业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赠送的衬衣也应按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申报纳税,企业应作如下纳税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29059.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9059.83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六款规定,对无偿赠送他人的货物在所得税前不予列支,因此,企业应调增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可见,同样是“买一赠一”,由于企业的处理方法不同,对企业应缴纳的税收是有很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