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48:47
因为怕被判,他们就跑到别处先躲了几天.
这次中并没有受伤的情况发生,请问他们会被怎么判.有什么办法减刑吗?
入室抢劫从犯,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看你的介绍,案情根本就还不清楚明了,依据严重不足,至于是被定性为”入室抢劫”,则肯定在事实上存在抢劫别人财物的情况.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如果去的人都有在打架的同时采取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且也实施了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事实占有了他人的财物的话,则一定构成“入室抢劫”,要知道,入室抢劫是重罪,很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是死刑死刑;
如果这种行为只是其中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想“趁乱发点财”的话,则这几个人就构成“入室抢劫”。而其他的人很有可能被定性为“寻衅滋事”或者“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犯罪行为,毕竟18个人冲到别人家里去,不管有没有人受伤,都可以认为是“情节恶劣”。
无论构成那一种行为,都是非法的,应该受到法律惩处的。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