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卖掉后,维修基金如何处理呢,是不是可以带走一部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32:18
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可是我的一个朋友在上海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到物业公司办理维修基金的过户时上家将维修基金带走了三成,物业公司说有七成是带不走的而是国家的(应该全体业主共有吧,怎么是国家?)
这个我就搞不明白了,上家把维修基金带到哪去了呢,带到自己的另一套房子里,还是提出了现金带走了呢?

严格来说,上家是不可能提出公维的,顾名思义,公维是维修公共设施等的储备资金,随户不随人走。这种情况,你起诉上家吧,否则,那天物业让你交齐全部公维你损失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