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全部是出口,征税率为13% ,退税率为5% 没有进项的情况下要不要交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38:33
请高手帮忙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交的话这些这么理解?
要交的。因为有进项税额转出(也就是出口收入*征退税差额)。
交
不是你说的那样简单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题中企业为外贸企业的话,则,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依法予以免税,由于未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则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与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相比,该外贸企业实际承担了进价5%的税款。假设出口货物国内采购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出口额100万元,则:
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情况下:
应退税额 = 50 * 5% = 2.5万元
出口货物毛利 = 100 - (50 + 50 * (13% - 5%)) = 46万元
(其中,50 * (13% - 5%)计算的部分,为税法规定不予退税的部分)
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情况下:
应退税额 = 0万元
出口货物毛利 = 100 - (50 + 6.5) = 43.5万元
前者较后者多获利 = 46 - 43.5 = 2.5万元
占进价的比例 = 2.5 / 50 = 5%
如果题中企业为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生产企业,依照“免抵退”税计税方法及其规定,也可进行类似的分析。以上述例子数据为例:
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情况下: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100 * (13% - 5%) = 8万元
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额0 - (进项税额6.5 -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 = 1.5万元
出口货物毛利 = 100 - (50 + 8) = 42万元
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情况下: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100 * (13% - 5%) = 8万元
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