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财产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8:28:58
有人想买我的房,因价格低我不卖,他把我告到法院,这算不算财产案件?请律师朋友帮忙回答,多谢!
03年11月县政府未经挂牌招投标,就将我家房屋所在地,县城的黄金地段廉价卖给了外地开发商,并充当了拆迁人.在开发商资质证书早已过期,还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补偿资金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就为开发商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并找了没有资质证书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结果不公布.补偿资金仍未到位的情况下建设局受理了开发商的行政裁决申请,且按其要求做出裁决后,开发商又以"我公司认为该裁决书做出的补偿数额不客观,不真实,补偿数额过高"为由,将建设局告上法庭,裁决是按开发商自己的要求做出的,怎么又告建设局?其实这是县领导和法院院长(拆迁指挥部领导)精心策划的法律游戏,想让法院支持建设局(代表政府),是合法的,正是建设局自己在法庭上举的证才使我们发现了政府的违法行为,可法院做出了"行政裁决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认定.我做为第三人被拉入法庭,不服判决上诉到中院而中院却有法不依做出了与原审法院相同的认定和与法律相悖的判决,本来一审法院代收了我们75元的上诉费,可二审又收了6309元,在二审的上诉请求中我只是指正建设局的裁决违法,请求改判撤消裁决,,从来没提过钱数,难道这也要按财产案件收费吗?请律师朋友祥答.

一、简单的说,财产案件即在诉讼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如继承纠纷、借贷纠、损害赔偿等;非财产案件即诉讼中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多为关系人身权的案件,比如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确定血缘关系的案件、宣告失踪、死亡等。

二、人身损害或伤害属于财产性和非财产性的双重性案件。

三、民事案件多数为财产性的案件,非财产性案件所占比例很低。

涉及财产、有给付标的的民事案件就是财产案件,如借款等;
涉及人身等关系、没有给付标的的案件就是非财产案件,如宣告失踪、死亡等。

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

只是一个概念而已,作为一种分类的标示 !
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不过一种可能是你与对方进行了协商,达成初步协议使对方就此交易的实现产生合理的期待,但随后房价上升(或有出价更高的买家),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可能是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另一种是你们达成口头合同或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房价上涨你不愿意卖的就是你违约了,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都不是,就让那个人去告好了!看看能不能立上案!

在法院立案时,首先会区分为民事案件,然后再确定具体的案由,财产案件只是一个统称而已,另外你所说的案件很少见,想强买房屋还要去法院起诉?你们是否达成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