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帮个忙:本人制作了一个劲舞团练习器,自认为仿真度很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43:49
想知道倘若在网上发放。请问是否存在侵权问题。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
品的属于侵权。
这其中的翻译没有司法解释啊!

倘若免费或者开元发放又如何呢?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3、24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复制或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属于侵权。

补充:翻译: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

侵权并没有要求必须用于营利目的。